25年工龄关键法律与规定
                                            -进修回国人员工作则在批准出国进修时限内算工齢赴美国UCF大学进修计算机图形学时,就对我所在美工作的LaserSight公司生产COMPAK-200激光仪治疗近视眼,我进行了其治疗仪的光滑度软件开发(编者按:这项工作在IT中称之为“软件检测师”),该治疗仪给患者在治疗时常常出现把眼晴打出非正常地血来,甚至常把眼晴打得近乎失明严重的不良治疗后果,它的大部份产品销量销售到中国大陆,已占有40%的市场份额,长期以来至少有几百万患者被治疗,用了我这项技术后,不仅解决了及上述出现把眼晴打出血失明二项医疗事故问题,而且在治疗眼晴的同时可清晰显示整个治疗过程中的状况,此项技术(先获奖状后)上报了美国专利局,并获专利,此项技术对人类的健康作出贡献(使至少数百万中国大陆患者获得福祉),而这项技术至今尚在使用!
关于对满25年工龄方面的问题
,
有法律明文规定的连续工龄计算,关键法律与规定如下
:留学是我国对外开放政策的组成部分,有它特别的法律与规定以下法律法规在200811日前全有效,2007128日是我60足岁生日退休日。
"滿25年工龄条款"内容:(以下是我这案子引用的主要法律法规的条款,请注意“合计”即不是“连续”)
注意: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单纯的条件如下(别无其他内容):
滿25连续工龄条件:

      :在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
      :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
      :受聘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规定只要求“合计己满25年工龄掌握(以下条款证明工龄不需要连续,只要合计的就行):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02〕35号)(2002/7/6)及《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03/12/10)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12、“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2004/12) 第17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㈠连续工龄满25年”(即: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

滿25年工龄“二个权威证据”: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1986/12/13) 中的内容:(我是浙江省政府批复的自费公派出国进修访问学者)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六、自费出国留学
    "()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4/12/26(国发[84]185号)


      回国人员工作后合并工龄为连续计算规定: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及工龄变动后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 浙人薪[1997]166 , 参加工作时间的认定 : 2、因辞职、辞退、退伍、学习或因其他工龄政策变动等原因,工作时间有间断(不计算工龄)的人员,如果按有关工龄政策,可以前后合并计算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按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认定    
      一视同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2〕44号)五、 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留学人员回国后,按 "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六、自费出国留学 ()自费出国留学,是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应予支持。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要像对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那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给以关心和爱护,鼓励他们早日学成回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再审裁定书[(2008)浙民申字第638号]3页第1: 裁定书认定(我有工龄己满25):保兴工龄己满25 但“不连续”,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0235号)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03/12/10)人事部第12条是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人员,单位应当与我订立至退休的合同只要国有单位与事业单位合计”, 并非要连续工龄! 但按上述规定我也符合满25年连读工龄要求(见上述材料浙人薪[1997]166)!
      批准出国进修和访问学者的期限,国内计算工龄 :

 在互联网上输入关键字有关工龄计算的31个问题左底綫字幕点击浏览输入关键字“连续工龄的认定”则问题: 23:国进修和访问学者人员的工龄如何计算?
  
回答:“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3/22 第二十条:对于追索劳动报酬、养老金医疗费以及工伤保险待遇、经济补偿金、培训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案件给付数额不当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变更
      更重要的是: 在事业或国有单位工龄合计已满25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保护发扬保持中华民族尊老 扶弱的优良传统和维护老职工的合法权益, 所以把它写入法律中并具体可操作化! 希不要成会一句空话!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2004/12) 其第17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㈠连续工龄满25年”.

      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994号)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取得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第八条: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
      第十条
:回国参加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其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按规定或办理有关手续后计算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2001/4/29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绿色通道”(六)引进的留学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重申遵循“同工同酬原则,本案的同类待遇的规定(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以上条款200811日前全有效 . 我是200712860足岁生日退休。
总結:

      1根据上述国务院文件(国发1986107)(1986/12/13) ()1条款六、自费出国留学()条款工程师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我由省政府批件已作为自费公派出国留学
      2又根据上述(国发1986107)(1986/12/13) 六、()条及上述《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4/12/26第五条款: 包括出国五年以上的,“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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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根据上述浙人薪[1997]166号:“可以前后合并计算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按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认定”。
      4法有授权必作为!法无授权勿作为!

也可用以下规定:

1:出国前工作时间与回国后合并计算工龄:

      A:《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颁布日期: 1984/12/26(国发[84]185号)“五、在职职工自费到国外留学的,一般可停薪留职,本人要求退职的,可予同意。凡停薪留职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出国进修人员5年以内回国参加工作的,可连续计算工龄,5年以后回国参加工作的,按出国前工作时间与回国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B: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号)
(1986/12/13):(七)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重新录用出国逾期末归不保留公职人员(中央规范性文件):

    《关于重新录用出国逾期末归不保留公职人员的暂行办法》中科院([90]科发人字0924号)(中央规范性文件)科技单位对重新录用出国逾期末归不保留公职人员的状况:

      C:重新录用人员的工龄,扣除不保留公职的时间后,合并计算

2:合并计算的即是连续工龄:
椐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参加工作时间认定及工龄变动后工资处理问题的通知》浙人薪[1997]166号:“可以前后合并计算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可按本人计算连续工龄的起始时间认定”, 我的滿25年工龄是连续工龄的满25年工龄, 符合: 

3:
《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参考(2004/12).
第十七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一) 连续工龄满25年

  (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

  (三)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四)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必须明确终止条件。


:

1:《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摘要)
2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国发[84]185号)摘要)
3:
教育部留学回国指南http://www.moe.edu.cn/guoji/cgliuxue/hggongzuo/01.htm  (教育部)摘要)
4:  工作年限解释。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工资、工龄和有关经费的管理办法:

    1.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
   (十)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六、自费出国留学

  ()自费出国留学,是为国家建设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应予支持。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要像对待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那样,在政治上一视同仁,给以关心和爱护,鼓励他们早日学成回国,为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包括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及以上的人员,毕业研究生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应尽量纳入公派范围他们在国外留学期间的管理和国内待遇按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办理

  () 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国务院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颁布 : 1984/12/26国发[84]185 

自费出国留学是培养人才的一条渠道,也是贯彻对外开放政策、引进国外智力的一个方面。国家对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政治上与公费出国留学人员一视同仁。
 
  五、在职职工自费到国外留学的,一般停薪留职,本人要求退职的,可予同意。凡停薪留职的,从出境的下一个月开始停发工资。出国进修人员5年以内回国参加工作的,可连续计算工龄,5年以后回国参加工作的,按出国前工作时间与回国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十、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应本着学用一致,尊重本人志愿的原则安排工作。属进修人员需要跨地区、跨部门安排工作的,由所属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审核,报送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安排工作;属毕业研究生或大学专科生、本科生、本人要求由国家分配工作的,可与我驻外使领馆联系,填写《留学生回国分配工作登记表》,由使领馆报告国内,回国后按公费留学毕业研究生、大学生的分配办法办理。

 
 
以上人员回国后的工资待遇和职称的评定,均按同类公费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教学、科研、生产等单位的业务骨干(助理研究员、讲师、工程师、主治医师和相应职称以上的人员,以及优秀文艺骨干、优秀运动员、机关工作业务骨干和具有特殊技艺的人才等)和毕业研究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申请自费出国留学,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按隶属关系,报请国务院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干部管理部门审批,按照自费公派出国留学办法(即属于自费出国留学,但按公费出国留学派出办法办理出国手续) 办理。
 
  十五、自费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具有两年以上工龄的,在批准出国年限内,由原单位照发工资。工龄可按本规定第五条办法计算。

                   教育部留学回国指南

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怎样计算工龄?

  1公派出国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在批准出国留学的期限内,国内工资由原单位照发,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在批准攻读博士学位期限内,国内计算工龄。公派出国攻读学位的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限内的国内工资待遇按国内同类人员的有关规定办理。  
   
2公派留学人员,凡是由原单位发放工资的,其在批准的国外延长学习期间的国内工资照发。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工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
   
3在职人员自费出国留学回国工作后,出国前工龄可以保留,并与回国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
   
4、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

                 相 关 内 容  

  国家利益:(摘自互联网)就是满足或能够满足国家以生存发展为基础的各方面需要并且对国家在整体上具有好处的事物,显然包括政府,国家与司法公信力。
   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
   1955年国务院公布的《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间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的劳动法律用语。 

     现在所说的工龄,就是指 "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计算(http://www.doc88.com/p-380773039232.html):国发[1978]104号文件下发后,只按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计发退休费,其他待遇也只按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计发。因此,一般工龄已失去计算尺度的意义。现在人们习惯上已将工龄与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同等看待,现在所说的工龄,就是指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

   浙江省劳动厅关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浙劳办〔1999103号规定原有固定职工,在实行新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前,国家规定可以计算连续工龄的年限可以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一类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