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权威与公信力的基础是有法必依和公平正义!

          有法必依有错必纠大国风范

意见》(中办发〔201326)强调,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
   
 《意见》指出,对经复议、审理、复核确属错案、瑕疵案的,依法纠正错误、补正瑕疵

      “凡是有错误的案件必须得到依法纠正

  《关于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执法错误纠正和瑕疵补正机制的指导意见》: 对评查中发现的执法错误和瑕疵,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予以纠正、补正,还当事人以公道 凡是有错误的案件必须得到依法纠正,凡是有瑕疵的案件都要给当事人一个说法,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依法按程序就能公正解决问题

 
           “对当事人受损的合法权益进行弥补或恢复

  《人民检察院司法瑕疵处理办法》20141205: “对检察环节司法瑕疵,相关检察院应当分别或者合并采取说明解释、通知补正、赔礼道歉、司法救助等措施予以妥善补正,对当事人受损的合法权益进行弥补或恢复


      
  坚持依法治国!
必须依法执行不可推诿的诉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确定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同时把坚持依法治国确定为必须遵循的原则,提出了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