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工制度:
我是原固定用人制度职工: |
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全属于固定工.固定工:是指1998年以前国家包分配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国营企业、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包括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有职工都为固定职工)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
1、在1986年以前,国企员工都是带有编制的正式员工,86年开始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对外招聘。才有了在编与招聘两种不同的用人机制。 2、86年及以前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员工,是按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拿工资,享受企业福利、不交纳个人养老金等等。一切由企业承担。 聘用的员工不享受或减半享受企业福利,需要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但工资标准是市场化,稍高于在编员工一级或两级工资待遇。这种情况当时称作双轨制,直到后来慢慢改革,在编员工同样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才开始并轨,按岗位拿薪酬。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的老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不存在聘用的合同期限,几乎都是终生聘用。单位无权随意开除、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倒闭是特殊情况,不在此列。而聘用的合同制员工,一切是市场化,劳动合同有合同期限,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终止合同或开除犯事的合同制员工。 4、并轨以后,无论是在编还是合同制,基本上在大范围框架下是同等的待遇,有升迁、加薪、学习、进修、劳动保障......同等权力。仅仅余下的优势只有,老的在编员工,企业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5、目前,国企仍有少量在编员工,没有全部到达退休年龄,仍有国企“在编”和“聘用”两种用工方式存在。过几年后,就只有全员聘用制了。 |
只有两类人有编制
作者:烧腊与桶装水,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9732382/answer/4590241481.国企最高层领导。 他们一般都以“老总,书记”结尾。这类顶层领导可以稳到什么程度呢?假如国企哪天倒闭了,他们换个国企还可以继续当高层领导,而且待遇一分不少。 2.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编者按:后耒国家规定统一时间为2014年10月)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无权开除、终止劳动合同。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
记得在1983年我生病在浙江中医院住院近半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全是医保实报(前面1983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与后面2002年的有关联的,以“政府换届”等理由违约侵权将担责。),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见“我国已经实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
小结: |
如果是工人,在1986年10月以前工作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是1986年10月以后工作的,只能按企业退休人员计算退休费了!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计划经济时代,考上公费的大学,毕业后国家分配到单位后就享有干部身份。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全属于固定工. |
与固定工有关的其他条款: |
固定工制度:
https://www.123youhuo.com/qiye_443496:
国有企业在编和聘用是什么回事??
1、在1986年以前,国企员工都是带有编制的正式员工,86年开始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对外招聘。才有了在编与招聘两种不同的用人机制。
2、86年及以前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员工,是按国家统一的工资标准拿工资,享受企业福利、不交纳个人养老金等等。一切由企业承担。
聘用的员工不享受或减半享受企业福利,需要缴纳个人养老保险,但工资标准是市场化,稍高于在编员工一级或两级工资待遇。这种情况当时称作双轨制,直到后来慢慢改革,在编员工同样需要缴纳养老保险等五险一金,才开始并轨,按岗位拿薪酬。
3、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的老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不存在聘用的合同期限,几乎都是终生聘用。单位无权随意开除、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倒闭是特殊情况,不在此列。而聘用的合同制员工,一切是市场化,劳动合同有合同期限,单位可以根据情况终止合同或开除犯事的合同制员工。
4、并轨以后,无论是在编还是合同制,基本上在大范围框架下是同等的待遇,有升迁、加薪、学习、进修、劳动保障......同等权力。仅仅余下的优势只有,老的在编员工,企业不得随意终止劳动合同。
5、目前,国企仍有少量在编员工,没有全部到达退休年龄,仍有国企“在编”和“聘用”两种用工方式存在。过几年后,就只有全员聘用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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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全属于固定工.固定工:是指1998年以前国家包分配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局直接安排分配到国营企业、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包括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有职工都为固定职工)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1、在1986年以前,国企员工都是带有编制的正式员工,86年开始改革用人制度,实行对外招聘。才有了在编与招聘两种不同的用人机制。 |
只有两类人有编制
作者:烧腊与桶装水,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9732382/answer/459024148 |
记得在1983年我生病在浙江中医院住院近半年没有支付任何费用,全是医保实报(前面1983年的医疗等社会保险与后面2002年的有关联的,以“政府换届”等理由违约侵权将担责。),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
小结: |
如果是工人,在1986年10月以前工作的,可以按照事业单位享受退休待遇,如果是1986年10月以后工作的,只能按企业退休人员计算退休费了!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计划经济时代,考上公费的大学,毕业后国家分配到单位后就享有干部身份。 |
与固定工有关的其他条款: |
1985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全属于固定工
86年我国开始改革用人制度,之前所有员工都是“在编”的。这部分员工在当地市县政府的编委办有名册,单位必须终生聘用。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开除员工、终止劳动合同,除非单位倒闭。即使员工不参与工作,单位也必须为其缴纳社会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