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
 
 《民法通则》第六条“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122日国务院令第259第十二条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2005/3/16/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在其工资(薪金)中代扣代缴”,浙劳社医(2001)97号2001/4/1“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60“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第22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地方税务机关应当责令其在15日内缴纳社会保险费”,违背了上述法律法规条款后法律有规定必须“改正”,改正就是要“代扣代缴”,最高法:“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也是依法行政的最高要求,以现金支付我社会保险是违法的!只会对我造成严重侵权而损害依法治国的价值观及社会正义与次序!

     2004年学校同意我缴医保等, 向我要了我的二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至今还留在学校里!
A:浙江省基本医保的实施细则中就有多处补缴的内容: 

这是表现出一种立法行为!有错必须要明确而毫含糊地改正或纠正!“改正”法律应当支持: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第5:用人单位应当补办社会保险登记”,《劳动法》第100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浙政发[2001]23号)第11条:用人单位新增职工,应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和职工:《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浙劳社医(2001)97(2001/4/1):

一、 适用范围和对象(二)《暂行规定》适用对象包括在职职工和退休、退职人员。在职职工是指国家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及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包括城镇合同工、农民合同工和一年以内的临时用工)二、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二) 缴费工资的确定和管理:3:少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下一年度补缴(四)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缓缴或个人欠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期间,职工缴费年限暂不予计算。用人单位或职工按规定足额补缴后,职工缴费年限可连续计算。职工劳动(工作)关系转移或退休时,用人单位及职工欠缴、缓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及滞纳金或利息,必须足额补缴
 2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应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时,基本医疗保险连怼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缴20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补缴的基数和比例按职工退休、退职时当年的缴费标准确定。

 三、 个人帐户的管理和使用(二) 个人帐户的资金计入

     用人单位和职工补缴当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补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当年资金;补缴以前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医疗保险费的,补计入职工个人帐户历年资金。


浙江省省级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政发[2001]23 

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与管理:第七条 用人单位及职工应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 职工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应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退休时,连续缴费年限不足20年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补满20后,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本暂行规定实施以前职工的工作年限,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可以作为连续缴费年限计算 


     
《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3/19)第5: 缴费单位应当到社会保险机构办社会保险登记

     
补缴欠缴数额:《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1999/1/22)7: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第十二条:“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
编者按:个人补缴理由:第十二条规定:个人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规定:“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

      《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54(2003/1/1)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办法”,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录用之日起15日内与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录用备案、劳动合同备案及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编者按:自从2005年6月一审判决书出台到2007年底我60岁生日共两年半时间约900天,而责令代扣代缴缴纳社会保险费仅需15天已经循迴60回了而在学校工作期间所要征缴的正常医保等社会保险进展还停留在原地!以上条款在2005年判决书认定合同无效后应当马上加上法律规定要实施的内容,即使沒有“补”字样,其他还有“追缴”“应当”但与本案相关联的条款也都必须执行!

    本案的补繳社保金不能以牺牲原告受聘人员的利益作为代价,如果不改正,那违法者用人单位将变本加利地侵权受聘人员,执法者应当基于同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基础上:攺正或者纠正所有不符合法律与不公正的相关错误内容成为正确。


B补缴社会保险案例(白皮书):
 

  D:同性质内容的2条款: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十九条:社会保险在全社会范围内依法执行,并不是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所能协商解决的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白皮书》201212新闻发布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与审判典型案例【案例九】:社会保险必须,承诺放弃也无效,省高院与仲裁委认为,“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赋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不属于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的事项本案双方约定的放弃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协议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因此,王某要求酒店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请求,应予支持”。白皮书是一国政府或及其机构正式发表的重要文件或报告书的别称,作为一种官方文件,代表政府立场,讲究事实清楚、立场明确、行文规范、文字简练,没有文学色彩,已经成为国际上公认的正式官方文书。  


C:补缴社会保险案例:




D:
补缴社会保险案例:

《生意通》2010年04期劳动保障世界2010年07月08日):
http://www.doc88.com/p-15821087550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