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来社会人?
1: 2015年8月11日,在西湖区法院信访会上有人提出不靠谱的新身份“社会人”, 在严谨的信访会上让我们讨论一下这个身份, 请问:
“社会人” 是旧定义还是新槪念? 我们从任何文件中寻找不到, 用关键词在互联网上索搜也索搜不到, 更不要说能寻找到或索搜到“社会人”的待遇或作用功能, 怕是“社会人” 的名字是有人拍着脑袋自己臆想出来的?!
2: “依法律为准绳”, 或所谓的“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行为必须经过法律授权, 即法律沒有规定或授权的事情或名称定义, 凭个人自已是不可以任意取一个新身份像“社会人”这样一实体的对象和目标称呼! 一个新名称定义, 必须将其概念讲清楚, 包括其作用功能内容和待遇! 搞行政的热门专家, 这基本知识应该知道, 否则只会混乱社会秩序!建议国家对劳动人事法律加强在这方面的基础性研究!
3:为什么凭空编造或创造这样一身份“社会人” ? 无非是对捣乱社会保险序秩的无知! 其既不严谨又不负责, 只会是信口雌黄乱弹琴! 这样挖空心思创造出一个无中生有的或从下三烂垃圾中拾来的身份“社会人” 名称,
就是想剥夺我的基本社会保险的民权, 那还有什么公平正义?
这种无凭无据的来路不明的名称如何使人信服或情何以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