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至退休”或“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的法律链
_注意保护老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了保护老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和保障实施“签订合同至退休”或“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聘用至退休)的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的法律链:
A:《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02〕35号)(2002/7/6)及《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03/12/10)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12、“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995/8/4) 第48条:
“应注意保护老弱病残职工的合法权益”,光这条款实施很难操作,
为了实施这条法律条款中的保护老年职工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很多可操作的具体的法规政策,而“签订合同至退休”或“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和上述框内的特别规定就是为实施这条款而出台,《立法法》第八十三条:“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期满或终止条件到合同终止”是对所有劳动或聘用合同规定的一般性规定,而“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
,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是对老年职工的特别性规定,我在学校工作期间正好适用两配套法规(国办发〔02〕35号)(2002/7/6)及(国人部发〔2003〕61号)(03/12/10),2007年12月8日是我60岁退休生日!
①1996年:《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中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的规定,“用人单位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如果其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工作年限较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②1998年:《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浙人政[1998]141号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国有、集体事业单位(以下统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聘用关系的人员”。《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浙人录(1999)42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固定制职工(不含待岗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单位一般应予同意。 (1) 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或工作年限满15年”;
“(3)
距离退休年龄10年以内(含10年)”;
③2002年:《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2002/11/18省人民政府154号第十三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或者连续工龄满2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办发〔02〕35号)(2002/7/6)施行。
④2002,03年:《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02〕35号)(2002/7/6)与转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部发〔2003〕61号03/12/10)第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⑤2004年:《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号)2004/12/24省人事厅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第17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㈠连续工龄满25年”;这里提出的“连续工龄满25年”正是根据上述④中两法规引用而耒的。
综上所述:
每个时期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或签订事业单位的合同至退休)的条件都有不同的工作年限和年龄(其工龄从1996年要求10年至2003年要求満25年)而形成法律链列表如下
(其目的显然是保护老年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发扬中华民族尊老扶弱的优良传统,若都借口“合同期満或终止条件出现”而损害保护老年职工的合法权益
,则岂不违背其立法原意成会一句空话摆式!
):
编号 |
来源 |
年份,有效期 |
对象,文件号 |
工作年限 |
附加 |
① |
劳动部 |
1996, 劳动法 |
劳动者劳部发[1996]354号 |
工作年限满10年 |
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 |
② |
浙江省 |
1999, 5年 |
事业单位浙人政[1998]141号 |
工作年限满15年 |
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 |
③ |
浙江省 |
2002, 5年 |
事业组织省人民政府154号 |
连续工龄满20年 |
|
④ |
人事部 |
2003, 10年 |
事业单位国人部发〔2003〕61号 |
合计连续已满25年 |
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 |
⑤ |
浙江省 |
2004, 8年 |
事业单位浙政办发〔2004〕117号 |
连续工龄满25年 |
法定退休年龄10年内 |
2004年我57岁,2007年12月8日是我60岁退休生日,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连续工龄满25年,都是在国有或事业单位工作!
见“工龄,就是指工作年限和连续工龄”;(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聘任期滿尚可以续聘条款;”;(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