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主要文件都已经[失效]


  1:给予开除公职是处分最严励的惩罸,一般针对职工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而我沒有被原单位除名,开除或作为自动离职处理过;
  2:本案
即使在企事业以开除
公职论处
包括辞退,自动离职和除名必须“程序合法”,否则违法至少涉及“程序不合法”即使开除为了对职工负责必须经过置前的“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的程序合法;
  3:既然
上述沒一条成立,而且
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失效]《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失效],《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那么开除包括辞退,自动离职和除名也就无从依据,工龄重新计算又从何谈起?
  4:
按以上规定出国学习逾期不归的,囯家都己有规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107): (十)未经批准逾期不归的,一年内停薪留职,一年后是否保留公职,视不同情况由派出单位决定”,对我已有相应省科人「94」30号处理文件本案对逾期未归已有一次处理;(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5:有大量规定:我的工龄可以与出国前合并成连续工龄!您说我有多少年工龄?

附:上述的几个主要文件都已经[失效]

截图:

  ①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Db=chl&Gid=272023:
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时效性:[2016.05.31失效](劳人计[1983]61号)
    截图1:《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失效]
:

  ②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1668&Db=chl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179[失效]
    截图2:关于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职工回单位并对逾期不归者按自动离职或旷工处理问题的复函[失效]:


  ③https://wenda.so.com/q/1375383936060846: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发[1982]59[2008年1月15日废止失效]:
    截图3: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

 

(劳办发[1994]48号):

http://www.pkulaw.cn/fulltext_form.aspx?Gid=1668&Db=chl
劳动部《关于自动离职与职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请示》(渝劳仲发[1993]20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
“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二、职工与企业因辞职问题发生争议,只要不出现职工违纪引发的纠纷,应按辞职争议处理。
三、
《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失效]第二条、第六条中规定的职工要求停薪留职,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后一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对其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失效]有关规定,对其作出除名处理。为此,因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     1994年2月8日
    【编者按:上述条款一、是给“自动离职”一个概念条款二、是敍述辞职的内容;条款三、 中引荐的两个文件《关于企业职工要求“停薪留职”问题的通知》(劳人计[1983]61号),企业职工奖惩条例都失效,所以三、 条款主内容也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