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见“个人档案本人可以查阅吗?”(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2:见“我受聘期间已经申请人事仲裁”(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3:见“劳动者追索社会保险不受时效的限制”(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4:见“学校有付教授职务评审权”(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5:见“个人档案与社会保险”(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6:见“必须保证程序的正当性”(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7:见“我有满25年连续工龄;”(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8:见“固定工,干部身份;”(双击左面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9:见“我国已经实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0:见“职工在事业单位之间流动时的社会保险关系;”(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1:见“本案己确认合同无效后的法律行为;”(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2:见“确认无效后劳动报酬参照‘同类岗位’原则;”(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用现金当作社会保险费支付给我是违法的:
13:见“案例”(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4:见“在职职工自费进修回国工作工龄可前后合并!”(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5:见“缴纳社会保险就要单位代扣代缴。”(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6:见“我不是灵活就业人员!”(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7:鼓励自费出国学习并且欢迎在外学习人员回国工作:
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2〕44号)文件”,(双击左面划綫浏览相应内容):“欢迎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公派在外学习人员有义务在学成之后回国服务。所有在外学习的人员,不论他们过去的政治态度如何,都欢迎他们来,包括短期回国进行学术交流合作,以及探亲、休假。对在国外说过一些错话做过一些错事的,一律不予追究。即使参加了反对中国政府的组织、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人员,只要他们退出这些组织,不再从事违反我国宪法和法律的反政府活动,也都一律欢迎回国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