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或少吃草
(答辩
学校的2005617日的“上诉书”)-几乎唯一沒有引用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诉讼状!

     可以讲全国范围内这是一件几乎唯一沒有引用任何法律及规定的诉状!!!
“法有授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这个诉讼状没有引用一条法律法规条款,拿什么来指导诉状的行为?
     堂堂高等学府(学校)在我工作期间,不顾违反法律,不顾我的身体健康保障
,(当年我57岁,依法享受与征缴社会保险是多么重要!)明明知道社会保险是职工的生命线,不依法给我缴办社会保险直接影响我的工作健康生存生命与幸福及后顾之忧, 知错犯错,丧失人性,良知何在?!竟然在我学校工作期间没有依法执行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状况下,还那么理直气壮提出上诉!反对和禁止我维护法定的要强制执行的职工的社会保险!学校不依法执行社会保险登记与我共同征缴社会保险,寻找各种理由阻挠我参缴社会保险的合法权益,严重侵权!公理何在!?
    A:答辩第一页倒九行“找到熟人要求介绍工作”:法律法规允许可以“自行联系工作”,“可直接与国内用人单位联系,可与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自行联系工作受到法律法规规定的保护!谁都不能对其进行无端指责表现狭隘低俗化!):
    
自行联系工作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外留学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2〕44号)“五、派出单位应加强与在外留学人员的联系,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
留学人员回国后,按“双向选择”的原则,可回原单位工作或自行联系工作也可以进入“三资”企业工作或自行开办企业等”。《回国留学人员工作安排暂行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科委1987年10月7日12:“11.回国留学人员可通过下列方式落实工作单位: ①在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可直接与国内用人单位联系,也可请国内有关主管部门与用人单位联系。②回国探亲、休假或学成回国后,留学人员可与用人单位直接面谈”。对回国工双向选择的原则:对自行联系工作”,如果我沒有看到这原则,我还不敢放手大胆地自已去联系工作,这里双向选择自行联系工作沒有讲到非要通过本人直接或间接与不认识的人联系工作才算!曾有一规定:国家对公派留学人员身份管理的规定1987-11-28[87]教外综字679号 :“学成回国的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回原选派单位工作”)
     没有上级组织程序通过,我是不会被聘任为副教授,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会有那么大的胆子擅自使用这种授权!这种授权中必然经过组织批准上级同意的步骤,况且我的大名与职称作为浙江理工大学早期重点专业申报表和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建设专业申报表中的教师成员已经上报:

浙江省普通高校重点建设专业
     

 申报高校       浙江工程学院              
   
 专业名称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负责人          **            
 
                   
浙江省教育厅制

                   二ΟΟ二年九月十六日
 

 

一、简表(审报专业及负责人简况)

申报专业概况

专业名称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专业代码

110102

专业类型

管理类

专业规模

本科学生1000

开始招生年份

2000

师资情况

总数

高级

中级

初级

博士后

博士

硕士

17

7

6

4

 

1

7

负责人简况

姓名

刘**

性别

出生日期

1966

职称

教授

职务

经管学院

常务副院长

最后毕业学校

北京科技大学

毕业时间

1999

学历

学位

研究生

博士

从事本专业教学年限

8

学科专长

经济信息管理

管理科学与工程

联系电话

88495107

E-mail

 

专业课教师

姓名

出生日期

职称

教学、科研主要成果

赵**

1947

副教授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软件工程等。科研成果:多臂织物计算机设计系统、织物面料虚拟现实技术研究、旅游纺织纪念品的开发等,详见附件3

周**

1957

教授

系统科学与工程等。科研成果:沿海开放区域创新研究、进一步发挥在浙高校在科技创新中作用的对策研究、进一步发挥在浙高校在科技创新中作用的对策研究等,详见附件3

莫*

1963

副教授

运筹学、计量经济学等。科研成果:浙江省科技投入产出结构分析与绩效评估,详见附件3

祝**

1964

副教授

数据库应用、管理信息系统、信息系统开发平台等。科研成果:财务信息系统、政府办公自动化系统、企业网站、企业营销管理系统等,详见附件3

王**

1964

讲师

计算机网络、数据结构等。科研成果:藏汉双语信息处理综述等,详见附件3

来保兴

1947

副教授

电子商务技术基础、Web程序设计等。科研成果: 开发医疗激光器的光滑度“边界法”及“三角形法”、ACM ELECTRONICS Inc 管理信息系统等,详见附件3

李**

1975

讲师

电子商务概论等。科研成果:高校科技创新中作用的对策研究、沿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状况关联度评价等,详见附件3

张*

1965

高级工程师

计算机组成原理等。科研成果见附件3

郭**

1972

讲师

电子商务概论等。科研成果见附件3

苏**

1974

讲师

计量经济学等。科研成果见附件3

周**

1976

讲师

运筹学、计算机安全技术等。

吴**

1961

讲师

计算机技术基础、数据库应用等。

赖**

1979

助教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应用等。科研成果见附件3

姜*

1979

助教

计算机网络、Web程序设计等。科研成果见附表3

伍**

1979

助教

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等。

沈*

1979

助教

计算机技术基础、电子商务技术基础等。

二、专业的现状分析

     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994号)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取得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第八条: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

    
B:答辩第一页倒五行“签订了一份《聘任协议书》”:法律法规允许“单位落实后,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协议书”(协议合同名称不同性质一样):

    开始回国工作可以签定合同或协议书:回国留学人员工作安排暂行办法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科委1987年10月7日12:回国留学人员工作单位落实后,可与用人单位签定合同或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后耒在1998年开始要签聘用合同: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暂行办法》浙人政[1998]141号,就应该签订聘用合同”
       
不签聘用合同或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履行了工作义务的,聘用关系成立,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员的原则确认[惩罚性的法律与规定]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 39[惩罚性的法律与规定]: “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受聘人员按照聘用单位要求履行了工作义务的,聘用关系成立受聘人员的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员的原则确认(这里意思是倾斜于受聘人员) 严格讲我签的是聘任协议书而不是聘用合同,符合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适用该条款,我的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员的原则确认(这里意思是倾斜于受聘人员)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人事部2003/12/10:一、聘用制度实施范围:1、事业单位(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试行人员聘用制度2、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事业单位中,固定用人制度职工、合同制职工、新进事业单位的职工包括工勤人员都要实行聘用制度
    适用与之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浙政办发〔2004117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省事业单位(以下称聘用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聘用关系的人员”.况且职工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的是进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C:
     答辩第2页第2行:
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单位不得终止聘用合同?
      见聘任期滿可以续聘条款;
;(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答辩第一页倒6行“编制”问题:

   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的限制:
    :

      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994号)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取得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第八条:引进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拔尖人才,不受单位编制、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
      第十条
:回国参加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其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龄,可与出国前的工龄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并按规定或办理有关手续后计算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2001/4/29
        一、积极鼓励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二)本意见所称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我国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中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建立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绿色通道”(六)引进的留学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编者按:以下规定同职称职务无关:《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13号二○○一年九月二十日职工由企业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其原有的连续工龄与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退休时按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计发养老金编者按只要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合理流动”,就可以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双向选择的原则,实行自行联系工作都属于合法合理的合理流动,所以社会保险制度就可以按该单位办法办理,职工就可以进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执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制度!


    :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号)一九九○年十一月十日,人事部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4]14号,评审职称基本资格: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也就是你工作的第六年,你可以被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也就是工作第十二年,可以评定高级职称,这些职称都称之为专业技术人员;
https://wenda.so.com/q/1534707686216805:
“在你初级职称评完四年后,也就是你工作的第五年,你可以申请评定中级职称。再五年后,也就是工作第十年,评定高级职称(具体可上网查)。这样你一辈子的职称就基本评定完了,所以有些幸运的人10年就可以当上高级工程师”。
【这类似于以下规定:
《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
办事员任满8年未提拔的,可享受科员待遇;科员任满12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科待遇;副乡科级、副主任科员满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科级待遇;正科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副处级待遇;副县处级干部15年未提拔的,可享受正处级待遇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关键是待遇):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务员待遇

    由工龄和职务或职称决定

    :职称高了一个档次(留学回国人员的一种资硌)
          
留学回国人员的特殊优惠政策:三、留学生回国创业优惠政策:3:如果你想到大学、中科院或者研究所做学术工作,职称会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档次”.我国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的优惠政策:一、中央优惠政策:(四)学术研究方面的政策:留学回国人员选择在大学、中科院或者一些研究机构做学术工作,有以下优惠:在职称评定方面,根据个人的学术背景、科研成果、专业及就业单位、地区政策等因素,留学回国人员的职称比在国外高一个或者几个档次并且申报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
 
          政策前后的一致性使岗位高了一个档次是正确合理!根据B条例C这个优惠政策,我是这个政策的落实者,学校不会凭空胆大妄为唐突聘我副教授!我出国前职称是工程师,回国参加学校教师工作聘任职称为副教授是正常和有案可稽的! 享受C也水到渠成!

(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务员待遇由工龄和职务或职称决定)(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D:答辩第二页笫2行“聘任期滿可以续聘”问题:聘任期滿可以续聘条款(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E:答辩第二页笫4行“工作质量
”问题:我的学生并没有认为我的工作质量不符合教学要求,有时对我的工作还进行过好评,这方面根本没有量化性来证明实际情况,与2015年8月11日信访会上又类似地重复出现低级过错一样沒有一项命题站得住脚,被告当事人提出各种莫名其妙不存在和奇葩理由来阻
我参加或缴纳社会保险,所以在这里也置疑上述情况的存在:不靠谱况且我当时还进行评估了学生的毕业论文答辩工作,还以副教授身份上报评估教学材科及进行相关科研活动!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与学校是否有劳动或聘用关系?有,则缴纳办理医失保及养保按学校办法办理

    
F: 答辩第二页笫5行“违背诚信”问题:       
     这是一条“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内容,为此我用以下两个条款及“工龄合计已满25年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来支持解决:《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2004年)第35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终止聘用合同:(三)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杭州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 (2003/12/29)第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聘用单位不得因聘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而终止聘用合同:3、国家规定的不得终止合同的其他情形”。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02〕35号)(2002/7/6)及《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03/12/105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应与职工签订聘用合同:5国家政策有明确规定的”,12、“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已不足10年的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该人员退休的合同”。
      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2004/12) 第17条: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如果提出订立聘用合同至退休的,聘用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㈠连续工龄满25年即:对“本单位及国有单位工作的工龄合计已满25年”
 
       这个法律条款就必须认真执行(否则就不要立这个条款内容!):
    G:学校"上诉状"与特点:

      "上诉状"内容与我的两诉求风牛马不相干;
     
"上诉状"沒有引用任何一条法律法规;
     
"上诉状"没有遵循“争议焦点”的原则,老把谈论问题不着主题,转来绕去!
      学校在一审庭审时讲(一审庭审记录第13页倒3行):
予以承诺,如果国家政策有強制性规定给原告享受的政策,我们愿意承担,请依法兑现!
      在2004年,学校同意答应为我
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医保等社会保险并向我要了2张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至今这些东西尚留在学校里呢又不了了之!
      学校表现出低俗性:又要马儿好,又要马儿不吃或少吃草(见下框)

    承担着学校在工作精神上给我的巨大压力,有时有的老教师一辈子才教授一二门课程,学校工作期间的二年承受了开设八门新课程的巨大负担,又在担心不能享受法定的社会保险的后顾之忧,今后靠什么生存?十多中仍然在不断地争纷中,学校对一个新教师与教育事业,如此不尊重和不负责!学校表现岀“又要马儿好,又马儿不吃或少吃草市侩性!学校对一个普通科教工作者的严重侵权是有责任的!
    总体上讲也违背了审判要遵循“争议焦点”的原则!本案“争议焦点”是什么?难道还不清楚吗? 我主要诉求是工作期间依法缴办社会保险,而且学校在一审庭审时讲(一审庭审记录第13页倒3行):予以承诺,如果国家政策有強制性规定给原告享受的政策,我们愿意承担,2004年初学校答应为我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医保等社会保险并向我要了2张照片与身份证复印件,但不了了之,至今这些东西仍留在学校里,未果,有人明明知道社会保险关系和影响到每个人的当时及未来的工作生活幸福,是人性和良知的基本表现,那么学校承坦责任的勇气和讲好的承诺的行动何在?

以现金形式当社会保险费支付医失保给我是绝对错误违法的!
     
 
缴纳社会保险就要单位代扣代缴(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案例(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不受编制数额的限制 :
       我是在编制岗位限额内上岗工作(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我是在编工作&不受编制数额的限制;(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2015
信访会上有人在信口开河!(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固定工,干部身份和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我是符合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内(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裁定书可以证明有满25年连续工龄!(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