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与按所聘岗位的退休原则!
__与退休有关的命题!
见“退休按档案记录,档案确定干部与工人身份;”(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不受编制数额的限制
:
见“我是在编制岗位限额内上岗工作”(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我是在编工作&不受编制数额的限制; ”(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固定工,干部身份和订立至退休的'聘用合同'”(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我是符合在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内”(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再审裁定书可以证明我有满25年连续工龄!”(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1:“其收入和其他待遇要按照新的岗位相应调整”
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国发〔1986〕27号,《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8号(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等文件,评审职称的基本资格:
从以上我们可以看出:专业技术人员与公务员的享受待遇是由工龄和职务或职称(即为新的岗位一致)决定! |
2:职称:不要总肯定国外的,要肯定并且认定和尊重国内自已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学校及其学科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并尊重国內评审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1993年开始,学校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包括十个学科(见以下复印件第2页倒2行):
内容: “1993年,经教肓部批准,学校具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现在有10个学科拥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
学校及其学科有副教授职务评审权;
3:职称高了一个档次:留学回国人员的特殊优惠政策:“三、留学生回国创业优惠政策:3:如果你想到大学、中科院或者研究所做学术工作,职称会比在国外时高了一个档次”,政策前后的一致性使岗位高了一个档次是正确合理的!。依法我与学校就有建立劳动关系,在有劳动关系的基础上依法学校要为我公
同征缴社会保险,这就是为什么判决书上的结论:原告(我)“作为事业单位的聘用人员,依法享有参加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的权利,被告(学校)应承担未为原告办理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相关责任” (一审判决书第七页第三行和二审判决书第三页第十行)!
4:“按照所聘岗位办理退休”:
见“与退休有关的命题!”(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A:《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国人部发〔2004〕63号)人事部(2004年7月):“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 |
B:《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09/12/23):第五十四条“把岗位管理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受聘人员原则上按照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 |
5:编制数额不受限制:
《浙江省大力引进国内外人才的若干规定》(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政[1999]4号) |
第三条:引进人才的重点对象是高层次人才和我省紧缺急需人才,具体包括:取得“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拥有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并属国内先进水平的人才;其他具有特殊才能或重大贡献的人才”。 |
《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浙政发〔2001〕28号2001/4/29:“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以下简称留学人才)的基本条件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六)引进的留学人才不受用人单位编制数额、增人指标、工资总额的限制,不受其出国前户籍所在地的限制”。
与退休有关的命题!
1:身份:出国前我是干部身份是公认的,信访会上省人保厅也特别认定的!
见“录用后,可恢复其干部身份;
”(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工龄可前后合并:
见“我是在职职工自费进修回国工作工龄可前后合并!”(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见“本案关于工龄前后合并连接的规定”(双击左行划綫浏览相应内容);
2:退休待遇“求高不求低”!
3:必须从源头查清我该不该拿退休金?不该拿就如数退回!
若该拿,拿什么性质的退休金?拿多少?不能这么稀里糊涂的!
4:“按照所聘岗位办理退休”:
A:《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国人部发〔2004〕63号)人事部(2004年7月):“受聘人员岗位变动后,按新聘岗位确定其工资待遇”,“受聘人员原则上按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 |
B:《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2009/12/23):第五十四条“把岗位管理作为人事管理的基本制度,打破人员身份界限,受聘人员原则上按照所聘岗位国家规定的条件办理退休”。 |